宣教科职责
一、资产管理:
1.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与管理。
2.负责办公室的财务帐目、经费管理。
3.负责办公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文秘工作: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公文运转等文秘工作。
2.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与工作程序。
4.负责文化建设、简报编辑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工作。
6.负责处内有关会议和决定的督办工作。
7.配合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信息统计、报表工作。
三、文件管理工作:
1.负责订购报刊杂志、收发书报信件。
2.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达工作。
3.负责各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4.建立健全档案的查阅登记和移交转送制度。
5.做好保卫处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内通讯工具、办公电话、公共通讯设施等管理。
五、负责协调处内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巡逻服务车的运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处内食堂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处内全体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九、负责日常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十、负责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值班安排及补贴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处内劳保、警服、警械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