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消防及生产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二、拟订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特种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接收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备案。 六、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筹建东北农业大学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并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相关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相关机构进行申报,并协助相关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九、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