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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科工作职责

一、资产管理:

1.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与管理。

2.负责办公室的财务帐目、经费管理。

3.负责办公设备的维修管理工作。

4.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文秘工作:

1.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公文运转等文秘工作。

2.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与工作程序。

4.负责文化建设、简报编辑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5.负责会议组织、记录工作。

6.负责处内有关会议和决定的督办工作。

7.配合有关党、政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信息统计、报表工作。

三、文件管理工作:

1.负责订购报刊杂志、收发书报信件。

2.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达工作。

3.负责各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4.建立健全档案的查阅登记和移交转送制度。

5.做好保卫处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处内通讯工具、办公电话、公共通讯设施等管理。

五、负责协调处内车辆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巡逻服务车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对处内全体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

八、负责日常接待,处理来信、来访事宜。

九、负责值班安排及补贴发放工作。

十、负责处内劳保、警服、警械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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