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校园内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创造良好的校园秩序和安静的校园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定于2018年5月20日(周日)零时开始,试运行校园外来车辆收费管理系统。同时启用新建数据库,以前所登记车辆数据库自行作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届时已经提交车辆信息,且通过审核的授权车辆,在相应授权区域可免费通行,请上述车辆走教职工专用通道。
二、对未登记授权的车辆进入教学区(以北门、东门、校医院门前1号门、游泳馆门前2号门合围的区域) 按哈尔滨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哈发改价审【2015】80号)实行收费管理。15分钟内免费,严禁穿行;2小时以内收费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价;长时间停放校园的车辆,每天收费15元。
三、学校不鼓励本科生驾车进教学区。如果本科生驾车进出校园或将车辆停放教学区内,正常收费。
四、教职工公寓非校内教职工租住人员,需由原房主办理相应手续,驾驶车辆从学校东大门(化工路门)进出,暂不收费,如果穿行校园需正常付费;老家属区非校内教职工租住、买房居住的人员,驾驶车辆可从学校南门、西门进出,不收费,如果穿行校园或将车辆停放教学区的均需正常付费。
五、临时到各单位办公车辆,系统开通微信车辆预约功能,根据各单位办公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授权次数,由各单位自行预约处理。请各单位指定一名管理员(申请表见附件),负责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负责本单位职工车辆办证事宜的联络、沟通工作;督促本单位员工于5月16日前提交车牌识别录入信息,以免试运行期间带来不便。
(二)负责本单位微信通讯录、微信车辆预约功能的管理、使用、审批。
六、现已停放在校园内(收费区域)非授权车辆,请尽快驶离校园,否则自2018年5月20日起计时收费。
七、符合办理授权身份的人员,因其驾驶车辆不在本人或配偶名下未通过授权的,请与所在单位联系、登记,说明情况,统一办理。
八、教职工、临时工、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的信息一定要确保真实。一旦查出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学校“失信”黑名单,取消其一年内应享受的免费通行资格,并以适当形式公开曝光。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因公微信车辆预约功能使用权限半年。
特此通知。
东北农业大学
2018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