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至5月17日,办理第二批次车辆登记审批手续。
一、办理范围:
(一)申请人必须是经学校批准,签订劳动、劳务派遣合同的临时用工人员,且工作一年以上者(人事处、后勤处、保卫处等雇佣临时用工单位提供数据)。请相关申请人于5月14日前到所在单位登记。5月15日起登录网页提交所需材料照片。
(二)申请人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人员(学生工作处提供数据)。请相关申请人于5月14日前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进行登记。5月15日起登录网页提交所需材料照片。
二、可办台次:每人限办1台,申请人必须持有驾驶证,且车辆行驶证中标注车辆所有人只能是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
三、所需材料:
(一)行驶证为本人名字:
1、驾驶证照片;
2、行驶证照片;
3、车辆实景照片,必须包含车牌号;
4、网上提交通过后打印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到保卫处现场审核。
(二)行驶证为配偶名:
1、申请人本人驾驶证照片、结婚证合照;
2、行驶证照片;
3、车辆实景照片,必须包含车牌号。
4、网上提交通过后打印申请表,由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到保卫处现场审核。
四、注意事项:
1、之前在保卫处办理过通行证的人员也必须重新录入,原本人名下车辆将自动删除,只保留此次申报车辆;
2、照片质量必须清晰,大小不要超过1M,建议用微信拍照后上传。登录网址:http://bwcoffice.neau.edu.cn/QianTai/index.aspx,保卫处咨询服务电话:55190313。
3、车辆照片必须为带车牌号的实景照片,所传照片请保持方向正直;
4、请师生员工务必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学校“失信”名单,取消其资格,并公开曝光。
保卫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