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  党务工作  保卫动态  通知公告  宣传教育  服务指南  规章制度  安全贴士 
 
  新闻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新闻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假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 16:54  点击:[]

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暑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提供迎接国家2017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有关材料及做好国检组实地抽查准备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预警通知》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情况,为做好学校暑假安全工作,保卫处将对我校消防重点场所及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

一、检查重点

此次检查重点包括单位台账建设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备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假期学生安全教育情况。

1.对办公区域防火、用电的安全进行检查,坚决禁止私自增设和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

2.对变电室、电缆(线)的安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办公楼、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检查,防止电路超负荷运行。

3.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通道不畅通、应急出口堵塞封闭等问题。

4.检查假期开展施工、装修的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情况。

5.检查各学院须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谨防交通、溺水等危险事件的发生)情况,各学院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管理严禁单人住宿并有专人负责。

6.检查各单位对值班人员及门卫更夫假期安全教育情况。

7.检查假期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使用情况,使用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不用贴封条。

二、工作安排

1.各单位于7月4日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7月5日—6日)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为基础,对各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提高认识,由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2.认真自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对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上报自检自查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7月4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自检自查情况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办及保卫处综合科107室。

4.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须在7月10日前将暑假值班表分别送交党政办及保卫处。

联 系 人:迟凤明

联系方式:55190212

附件: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

7月5日上午

资源与环境学院、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离退休工作处、爱地综合楼、基建处(建筑工地一处)、艺术学院、实验楼、生命中心、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院、生命科学学院、哈尔滨食品研究院、 继续教育中心、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7月5日下午

园艺试验站、音乐厅、大豆楼、国际学院、化学馆、游泳馆、理学院、食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出版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园艺园林学院、锅炉房、物业中心、绿化中心、车队、驾校、变电所、水厂、培训楼、浴池、水源地、校医院、幼儿园。

7月6日上午

主楼行政办公区、研究生院、新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体育部、动物医学学院、农学院、北区工程试验楼、北区中央红超市、阿城向阳基地、产业园区、食堂(膳务科)。

保卫处

2018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启用“OFO”共享单车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开放2018届毕业生“跳蚤市场”的通知

关闭

国家宗教事务局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中国普法网 | 黑龙江省教育厅 | 东农主页

东北农业大学保卫处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59号
电话:0451-551900110 处长信箱:bwc@neau.edu.cn

 邮编:1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