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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消防宣传日系列活动之致学生们的一封信

2021年04月18日 16:24  点击:[]

亲爱的同学们:

2021年4月17日是哈尔滨市第38个消防宣传日,为牢记“4.17”火灾教训,广泛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提升同学们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保卫处结合当前消防常识和宣传工作要点,推出了“4·17”消防宣传日系列活动,希望广大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学习消防知识,切实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首先,我们回顾一下历史:1983年4月17日15时左右,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图街发生特大火灾,由于当时正值春季大风天气,天干物燥,火借风势,导致五个街区8万多平米的居民楼和企业过火,9人死亡、多人受伤,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吸取此次火灾教训,哈尔滨市政府将每年的4月17日定为哈尔滨市消防宣传日,科普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大家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注意防范火灾风险。

近年来,电子类生活用品给我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导致校园火灾事故频繁发生。2012年5月23日10时,我校南区学生公寓四号楼619室,因违规使用电吹风导致火灾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人民币;2001年11月30日15时,我校南区学生公寓四号楼403室,因使用学校禁用的充电灯,由于充电灯长时间充电,导致电线过热,火灾发生;2001年6月11日18时,我校微生物实验室内因学生操作不当,将带火酒精灯碰倒,引燃超净工作台,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万余元。

一例例真实的事件,一幕幕惊心的画面,告诉我们要无时无刻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为保障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提醒同学们要做好以下消防工作: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55190110电话报警。

二、不在寝室及公共区域内使用违禁及大功率超负荷电器,充电设备使用后做到人走电断。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同时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四、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五、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必须闯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六、从事实验的同学,要严格按照实验管理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要派专人值守;实验后产生的化学废液要放到指定区域容器内。

同学们,“关注消防安全,共建平安校园”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守护平安,从我做起,同一切危害我们安全的不良现象作斗争,珍惜生命,远离火灾,共创属于我们的平安和谐校园。

最后,祝同学们学业有成、身体健康!

东北农业大学保卫处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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