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创建校园和谐交通环境,学校交通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要求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校园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禁止在校园主干道、机动车道(划有停车位除外)及禁停区域停放车辆。具体禁停道路和禁停区域如下;
1.馨德路、崇德路、明德路全路段;
2.振民街、兴农路、劝学街、劝耕街全路段;
3.知新路、日新路、明志街、敏行路、致远街全路段;
4.在成栋主楼办公和来访车辆不得占道停放,应停进规划的停车场内。
以上路段已安装禁停标识,如有违章停放,将对违停车辆锁车处理。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行车安全。
东北农业大学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