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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做好消防安全防范的通知

2020年02月18日 11:28  点击:[]

各党委、总支,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各单位要在全力配合防疫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现对各单位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关于明确疫情防控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带班领导实行在岗带班制度;在教职工正式上班前,全体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落实责任”。

二、贯彻落实《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函》(黑消安办发〔2020〕2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积极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护措施,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实验室要全面排查24小时通电设备运行情况,登记并指定专人管理;大功率电器运行期间必须专人值守。

三、加强治安安全管理,各单位值班人员、门卫、更夫对自己职责区域每天不少于四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进出本单位人员严格验证、登记,原则上疫情期间非本楼人员严禁进入。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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